医疗机构包括宠物医院吗?
不请自来,这题我会! 先泼盆冰水让大家清醒下:根据目前现行法律,除非医院违法执业,否则医疗机构是不能起诉的;如果医院确实存在超范围行医等违法行为,卫健委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是有权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再上正确答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所以判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前提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过失)行为。 而关于“医疗机构”这一概念的立法本意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场所,即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整体单位。所以,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构: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个体工商户;
2.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企业;
3.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 不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机构不是医疗事故中规定的“医疗机构”,其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医疗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对象。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现有法律,个体诊所等未经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不属于医疗事故处理的范畴,但受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具体到题主所述情形,动物诊疗所属于医疗机构,其在诊疗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如果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患者损害,并且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期间(一般认为为消灭期),则应当由实施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作为本案被告,医疗机构作为被告的适格主体,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