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扰民上哪投诉?
1、可以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噪声法》第四十三条:“新建住宅区饲养犬只的,应当按照规定建设隔离设施。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犬只实名登记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注册或者登记。具体的申请办理程序,依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销等手续。养犬登记事由变更或者终止的,养犬人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到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养犬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城乡居民居住区从事生产、经营、加工、贮存等活动或者利用住宅为经营场所。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车载广播喇叭方法广播、招揽顾客。
2、也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投诉。3、可以在网上进行投诉,一般当地都会有专门负责解决这些问题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