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疫苗本怎么辨别?
为下面的文章选择适宜的角度,拟写恰当的标题。 ①狗皮膏药 ②人与动物的精神纽带 ③不是所有的狗都能当宠物 ④被“宠物”损害的妇女 第1篇 狗皮膏药 上世纪50年代著名相声演员马三立在一次表演中声称自己的狗腿在雪地滑倒了,受了伤,后来成了著名相声词句——“狗皮膏药”。 不过,后来马三立又宣布收回成议,声称那并不是狗皮膏药,而是狗肉。但是,对于许多老百姓来说,后来那块沾满狗肉的“狗皮膏药”就不见了。 应该说,马三立老先生是文人之言,所谓“狗皮膏药”,只不过是“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民间俗语,但有一点是无疑的,即那些不爱干净的人,就会成为那“不干不净”的代言词,也就会导致俗语的产生。 试想,如果马三立老先生说那“狗肉”是狗皮膏药,还有谁会去那家饭庄品尝“狗肉”?此其一。其二,即使现在有许多饭庄以“狗肉”为招牌,但谁又知道是真的“狗肉”还是那“不干不净”的“狗皮膏药”呢? 正如那句俗语所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而今的种种食品问题虽然不像旧时的狗肉那样“不干不净”,但是,以“干净”名义而进行的种种食品业腐败现象,却也是层出不穷的。 时下,人们热衷于养宠物,甚至以“宠物”为荣,但是何为真正卫生的“宠物”呢?有专家强调,人们必须重视“狗皮膏药”问题。 据专家介绍,所谓狗皮膏药,即狗肉加香料、医药用的膏药等混合而成,其中还加入了明矾,用以增强黏性。而在煮狗肉时,为了使肉味醇正,还加入了大量辛热的肉桂、茴香等香料。如此混杂不清、不卫生的东西,怎么能随便吃得下去! 是的,“狗皮膏药”确实是过去饭庄里经营的一种狗肉菜肴,但现在谁又知道真正的狗肉还存在于“狗皮膏药”之中呢? 如果让那些毒狗事件中的亡灵有知,谁还会喜欢现在的所谓的“畜养宠物”呢?! 第2篇 人与动物的精神纽带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人类近亲之间有34%的遗传疾病是通过狗作出的贡献而得到缓解,在痴呆症、肌肉萎缩、皮肤的慢性溃疡之中都有“疾病通过狗的基因有所克服”的论断。 而且,狗在人类生活中的精神慰藉方面也占有重要位置。据统计,在几乎所有的家庭中,如果有失去亲人的消息,那家中狗的死亡概率就要比家里其他成员要高得多。 爱狗人士也往往将狗看成是自己的好朋友,有的甚至视为自己的孩子。如果从这方面来看,爱狗人士实际上是将狗看成是人类的的一部分,所以,爱狗人士并不是以动物的肉本身为目的,而是因为爱狗而爱肉食。这就是所谓的人与动物的精神纽带。 当然,由于人类发展至今天,应该说是人类对自然有了较多的控制力,但地球的自然生态却已在遭到大规模的毁灭性破坏,而人类自身也出现严重的精神危机。此时,人类应有意识地在大自然面前保持更大的谦卑,以维护包括自己在内的整个生物系列的生存。 按照生物圈2号实验的结局,人类这个“超物种”很可能在若干年后自我毁灭在自己的自私和狂傲中。爱狗人士作为普通人或许对此无能为力,但他们通过爱狗,爱护动物,却也是在维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维护整个人类的生存生态。 应该说,那些用“人是万物之灵”来拒绝对狗的保护之人,实际上是将人和动物完全分裂开来,是完全丧失了“人与动物的精神纽带”这样一条“灵”性之道路,最终,只会走上“从猿到人”的自然选择之路。 第3篇 不是所有的狗都能当宠物 “人是万物之灵”。但是,这个“灵”性如果丧失了人与动物的心灵相通,那这只“灵”就不再是“灵”,而是成了只兽,一条狗,或者是其他什么动物而已。 对此,爱狗人士可以完全不必为别人的狗来做什么“宠物”,因为不是所有的狗都能当“宠物”,也不是所有的狗都喜欢被“畜养”。 据相关专家指出,真正意义上的宠物应当是个人私有的特定动物,即私人占有,并且对它的行为有着特殊的感情。在这种意义上,即使古代贵族拥有私人卫队,或者私人玩物,也不能算作是“宠物”。当然,它应当是寿命相对较长,健康容易保证,外貌相对可爱,体型相对较小的生活伴侣。 不过,专家同时强调,狗身上始终存有野性,将真当作宠物饲养,一定要教它遵守日常生活规则,不能让它乱跑,并“偶尔让它吃一些专供宠物吃的精细食物,比人类食品更为卫生”。 然而,人类食用经过长时间酝酿、加工和炮制的食物,自有其食物的特殊营养功效,而人狗同吃,则未必对狗有益处,反有可能害了它,这也是爱狗人士完全不必一味为人狗之事的缘故。 第4篇 被“宠物”损害的妇女 2007年2月1日,《北京晨报》B06版刊登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尔夫教授所著的《为什么女士更喜欢牧羊犬而不喜欢哈巴狗(一种较常见的狗)》,文中指出,沃尔夫教授在研究“为什么妇女宁愿接受狼狗而不喜欢哈巴狗”时发现:“在拥有狼狗的家庭中,女性更易受到物质侵害;狼狗更符合现代女性对于身材的要求;并且,女性喜欢跟比他们大的动物相处。” 从“被宠物损害的妇女”,尽管这里面包含了“妇女受到物质侵害”等方面的内容,但如果从有关哈巴狗的一系列因素来考量,那它“符合现代女性对于身材的要求”这一项,恐怕是最最重要的原因。 应该说,人因为不同的需求而“养不同品种的宠物”,并且“各有所好”其实是很正常的,但人因为宠物而受损害,却也是事实。不过,爱狗的人士也应当注意,即使是名贵的牧羊犬,也应当是“狗”,而不是别的什么,更不能是母犬。对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驯养繁殖兽类个体的公民有规定。根据其第8条规定,个人出于非营利目的并经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驯养繁殖,同时,驯养繁殖的动物个体出培育好后,应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领取《驯养繁殖许可证》,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畜禽防疫规定。但是,许多爱狗人士好像根本不管什么动物保护法,他们只是单纯地爱狗,甚至把狗当成了情人,尽管这情人有时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人因为宠物而烦恼,而伤神,甚至而受害,最终只能使“人与自然更疏远”。这种“疏远”,在爱狗人士看来,也许就是因为“爱狗而死”的动物太多而产生的严重后果,但更可能有的则是人的心灵因此而变得更加封闭。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也许“妇女被宠物损害”现象,对现代社会进行道德引导,对改善人的精神和物质生活有着更大的重要意义。